來訪人數統計(自六月,2010)

06 May 2012

民主黨眾議員柏曼(Howard Berman)表示,這是加州台美人社區的勝利,在加州的台裔美國人,未來在選舉登記時,出生地可以選擇「台灣」(Taiwan),而不再是「中國台灣省」(Taiwan,Province of China)。
柏曼上星期寫信給加州州務卿鮑文(Debra Bowen)指出,長久以來,美國政府都傾向以台灣為主,包括美國郵政、鐵路等相關部門也都只註明台灣,而不是中國台灣省,希望加州政府能夠改正。
1994年,柏曼也曾經參與1項法案的制定,允許台灣出生的美國公民,在申請護照時,可以註明出生地為台灣,而不是中國。
福 爾摩沙基金會(Formosa Foundation)表示,目前有許多上網登記的選民,已經發現在出生地登記選項中,只有「台灣」,而不是「台灣,中國1省」,這是1項重大的成就,除 了加州以外,未來也希望其他各州可以跟進。

05 May 2012

You care, love and teach. You are protective and supportive. You make us a proud
person. May you continue to live a joyful life for all the years to come.


Dearest Mom~We all Love You! Happy Birthday to you!!




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03 May 2012

不要來臺灣,臺灣不好玩

不要來臺灣,臺灣不好玩

UW 360 April 2012: Cherry Blossoms

The Cherry Blossoms of the UW Quad

網路良言分享~

知人不必言盡,留三分餘地於人,留些口德於己;
責人不必苛盡,留三分餘地於人,留些肚量於己;
才能不必傲盡,留三分餘地於人,留些內涵於己;
鋒芒不必露盡,留三分餘地於人,留些收斂於己;
有功不必邀盡,留三分餘地於人,留些謙讓於己;
得理不必搶盡,留三分餘地於人,留些寬容於己;
得寵不必恃盡,留三分餘地於人,留些後路於己;
氣勢不必倚盡,留三分餘地於人,留些厚道於己;
富貴不必享盡,留三分餘地於人,留些福擇於己;
凡事不必做盡,留三分餘地於人,留些餘德於己。

01 May 2012

日本政府為簡化並有效管理旅居日本的外籍人士,7月9日起將外籍人士出入境及居留事宜統籌歸法務省權責;涉及戶政事宜,則歸市、區役所(戶政事務所)職掌。
實施新制後,現行外籍人士向市、區役所申請的外國人登錄證(外僑居留證),將改向法務省所屬各地入出國管理局申請居留卡取代。另外,外籍人士將來也可比照日籍人士申請「住民票」(居民證)。
新制對外國人而言,應該比現行制度更為方便。重點為:
1、居留卡有效期限,將由現行最長3年,增加為最長5年。
2、居留卡有效期限內出境後,1年以內再入境者,原則上不須先申請再入國許可;但出境逾1年者,仍須先辦理再入國許可。
3、現持有外國人登錄證者,無須立即更換居留卡,只須在效期屆滿前提出更換。但未滿16歲者,必須在屆滿16歲前申請。
4、持居留簽證入境日本的外籍人士,可在成田、羽田、中部及關西國際機場入境時,同時申領居留卡;從其他機場入境者,在向市、區役所申報住所後,由入出國管理局郵遞寄送。
這項新制度是日本政府於2009年向國會提出「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」修正案,並於同年7月獲國會通過。
針對旅日台灣人,現行制度是在外國人登錄證上的「國籍等」一欄記載為「中國」,出生地記載為「台灣省台北市」或「台灣省台中縣」等。居留卡新制實施後,「國籍等」一欄將不記載為「中國」,而是「台灣」。